第407节
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唇瓣,莫小荷就好像喝了花蜜,甜滋滋,都说新婚夫妻才有新鲜感,日子久了,两看相厌,就算不是如此,也会被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磨得没了激情,回归平淡,可到她这里,似乎和别人不太一样。 “你啊,就是娇贵。” 莫大丫用手一摸小匣子,里面空荡荡,瓜子被她吃了个干净,她拍拍手,堂妹这的瓜子都是五香的,比杂货铺卖的炒瓜子味道好,不用问都知道,肯定是顾峥买来哄人的。 男子若是对女子上心,衣食住行,方方面面,体贴入微,当初李二想要得到她的身子,隔三差五地往莫家村跑,吃食,胭脂水粉,绢花,甚至是银丁香的耳坠子,只要她想要的,李二就会巴巴地送到她手上。 莫大丫讥讽地勾勾嘴角,她没见过世面,眼皮子浅,见李二对她好,立刻掏心掏肺,当时她傻傻地想过,就算为他去死,她都是愿意的。 后来的一切证明,男人的话不能相信,一切都是套路,李二哄花楼里的窑姐儿,也是如此的! 许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,让莫大丫对男子不信任,那会她卧床不起,娘回到边城,来探望她,劝说她要想开,她疲惫不堪,闭上眼睛说不出话来,意识却是清醒的。 她娘以为她睡了过去,这才拉着她的手喃喃自语,莫大丫才知道,爹娘从京都回来的途中,发生变故,爹醉酒后,在客栈中走错房门,巧合的是,那屋子住的是个年方十六的黄花大闺女。 坏了人家名节,自然要负责,本给点银子,就能把一切压下去,毕竟爹爹是误闯,又没发生实质关系。 那姑娘见莫家人穿戴不俗,起了心思,一哭二闹三上吊,闹出很大动静,最后无法,让她进了门。 男人都爱美色,以前在村里,家里银钱不多,爹自然没心思,人到中年,有娇美女子陪伴,简直是乐不思蜀,他肯定忘记,那姑娘和她差不多年纪,也忘记去娘亲陪着他吃的那些苦头。 莫大丫眼神飘忽,想了一会儿,发觉自己是庸人自扰,她自己是个纯粹的失败者,怎么有脸管别人? 顾峥自是不同,他只对莫小荷一人体贴,所有心思都有堂妹一个人身上,爱屋及乌都不会有。 “小荷,现在天冷也就罢了,等天暖了,你得多走走,不然生产的时候没力气。” 坐的时辰差不多了,莫大丫站起身,把话题拉回,她没机会走到生孩子那步,经验有限,二婶李氏在京都,只能让堂妹去请教李秀的娘亲文氏。 等莫大丫出了顾家的小院子,她用手敲了敲脑袋,刚刚走神,忘记来的目的,在边城打听到的消息,她忘了告诉堂妹。 “别敲了,本来你的脑袋就不灵光。” 徐铁头看着莫大丫的动作,竟感觉有几分可爱,“你不说,顾峥也得了消息。” 那人为找玉钗,第一次开口求人帮忙,以他办事滴水不漏的做派来说,知府老爷那有个风吹草动,瞒不过顾峥找的眼线,别看他不善言辞,却是个有心人,莫小荷还不知道,那个对她有龌龊心思,再三找麻烦的鳏夫员外,如今日子过得凄惨。 莫大丫有心事,瞪了徐铁头一眼,步履匆匆,他有点毒舌,言语间总是嘲笑她,却对她不错,可遭遇李二那样的人渣,她已经不能再信任任何人了。 晚饭过后,莫小荷开始翻箱倒柜,收拾包裹,此行路途遥远,得用的物件都得准备上,尤其是璎珞送的一包瓶瓶罐罐,是不能离身的宝贝,关键时候能救命。 璎珞姐姐人美,性子爽朗,徐雁回那花孔雀莫不是眼睛瞎了?竟然大张旗鼓地逃婚!莫小荷发誓,若是冤家路窄,碰见兔子精,定要去黑市通风报信,决计不给那人好脸色。 素日里,莫小荷不习惯戴太多钗环,她开箱子后,看满满一箱子闪着光华的珠宝首饰,额角跳了跳,这还只是一小部分,剩下的都放在山上,被她藏起来。 这些珠宝有顾峥送给她的,有京都在京都长辈赐予的,还有从徐雁回那里顺来的,她一路上看到款式独特的钗环,也会买下。 二月二表姐李秀大婚,作为表妹,要去添妆,按理说,玉器更为优雅,可莫小荷还是选了一套赤金蝴蝶的红宝石头面,只因玉器不易保管,磕碰,有了瑕疵,那便失了品相。 想了想,莫小荷又找了一对南珠的耳钉,用绸布包裹着,李秀和莫大丫相识,谈不上交好,却是相熟的,堂姐嫁妆被搬空,怕是拿不出什么,就在她这里出好了。 窗外,天已经黑了,院子里树下,灯笼已经被点亮,投下一个暗黄色的光圈。 折腾一番后,莫小荷额角冒汗,她用帕子擦了擦,铺好了被褥,来到屋檐下。 说来这天儿也是奇怪,早上阴冷阴冷的,到了晚上,空气只有些许的凉意,去了浮躁感,不知谁家在烧香,隐隐约约,飘来香火的味道。 莫小荷的视线,定格在灶间门口,顾峥一身黑衣,正在弯腰劈柴,手起刀落,圆滚滚的木头立刻变成大小差不多的柴火。 他的动作麻利,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的停滞感,他一身劲装,早已被汗水打湿,紧紧裹在身上,勾勒出结实的肌肉线条。 莫小荷忍不住想要赞叹,能把劈柴都做的行云流水的,除自家夫君之外,绝对不会再有第二个人! “夫君,歇一会吧,家里柴禾还有很多。” 莫小荷拿出手帕,走到顾峥身后,他弯着腰,她不用踮起脚尖,不费力用帕子擦拭着他的汗珠。 “无妨,柴禾总是不嫌多的。” 顾峥放下手中的柴刀,反手握住莫小荷柔软的小手,不知是她,昨夜过后,他必须压抑自己,才能忍住,他只想把她拥在怀中,好好疼宠,只是这世道,不会给二人安稳的日子。 明明心里发狂,顾峥却偏偏要不留痕迹,他暗色火热的眸子,出卖他的心中所想,他知道,无论以后发生什么,他彻底离不开她了。 “也对,咱们去大吴,张伯和张大娘总得烧火。” 莫小荷偏着头,微微一笑,柔和的灯火下,她的肌肤胜雪,晶亮的眸子熠熠生辉,顾峥摸了摸她的头,宠溺地道,“天黑前,我看到有人卖活鱼,就买了一大条,你前几天不是闹着要吃烤鱼吗?” 边城米粮涨价,菜蔬也不便宜,百姓们日子过的不好,没了消费能力,以往人人抢的活鱼,无人问津。 价钱贵,又不顶饿,还不如换米粮,小贩生意越发不好做,就想了个办法,挑着扁担,走街串巷地叫卖。 如此的好处是,家里买菜,足不出户,就有人送货上门,还是新鲜的。 莫小荷闻言,去水缸看了一眼,那条鱼看起来有些蔫蔫的,若再不吃,说不定明日就死了,死鱼的味道不如活鱼鲜美。 “好啊,我还想吃烤红薯。” 张大娘买的红心红薯还有一些,莫小荷做了点红薯干,没事嚼两根打发时间,下晌闻到烤红薯的香气,她又馋了。 估计是谁家粮食不够,只要用便宜顶饱的红薯充饥,是被动的,而她则不然,细粮吃多了腻味。 “恩,我去生火。” 对于娘子的要求,顾峥向来无条件满足,这些事都是做惯了的,很快,院子里摆上了个铁架子。 “夫君,你们以前走镖,若露宿在荒山野岭,不缺野味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