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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知道,自己大限将至。 洛伦斯似乎也感知到了,他变得比以往更为粘人,走到哪儿都想要抱着她,拥着她。 仿佛只要他们两个一分开,他就会不安。 “小夕喜欢什么样的棺材?”洛伦斯提起棺材,没有半点避讳。 因为对于血族来说,谈论棺材,就和谈论床没什么两样。 姜繁夕想了想,说:“足够结实,可以装得下我们的就行。” 她对棺材不是太挑。 洛伦斯让人打造了一口棺材。 棺材送来那天,姜繁夕笑问:“听说血族有的新婚夫妻,会在棺材里度过新婚夜?” “有一段时间,比较流行这个,结婚的时候,新打造一口棺材。”洛伦斯的手抚过棺材盖,棺材打开了。 空间很大,里面还有软布铺着。 “我们试试。”姜繁夕拉着洛伦斯躺进了棺材中。 洛伦斯亲吻着她雪白的肌肤,对她的感情,多年没有变过。 还是那么深。 他们相互食用对方的血液,亲吻着对方,亲密无间。 棺材盖不知何时,已经合上。 两人现在都是血族,棺材合上即便是没有出气孔,都不会窒息。 躺在漆黑密闭的空间中,姜繁夕依偎在洛伦斯的怀中问他:“你是打算陪我走吗?” “当然,我说过走到哪儿都会陪着你。” 在黑漆漆的棺材中,洛伦斯准确无误地亲了亲她的额头。 他不会让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离开。 “洛伦斯,你已经陪了我很久了。” “不久,远远不够久。”洛伦斯仍旧嫌这段时光过于短暂,短暂到他还来不及回味这份美好,就已经快要结束了。 姜繁夕没再说话,安安静静地躺在他怀里。 她像是一朵即将凋零的玫瑰,容貌上的改变不大,但看上去越来越孱弱了。 洛伦斯无法阻止她逐渐走向衰败的生命,唯一能做的就是让阿尔奇准备好银制的十字架。 身体渐渐虚弱,后来姜繁夕走路都成困难了。 洛伦斯要么抱着她出去走走,要么就是直接在床上陪她躺着。 他已经不管其他事了,他的世界中心就是她,每天都围着她转悠。 姜繁夕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,但每当她睁开眼,就会看到洛伦斯在她的身边。 “我的睡美人,你终于醒了,为了让你醒来,我亲了你好多下。”洛伦斯的手点了点她的鼻子。 姜繁夕说:“装睡,就是为了让你多亲我几下。” “那就亲到你满意。”洛伦斯把她抱在怀中,亲了亲她光洁的前额,又亲了亲她的鼻尖,然后是唇…… 姜繁夕被洛伦斯亲得浑身发软,她弯了弯唇:“不闹了,我们今天出去走走吧。” 外面是阴天,没有太阳。 洛伦斯抱着姜繁夕坐在外面的椅子上,没有撑伞,看着天边发黑的乌云。 “那片乌云,特别像是穿戴黑披风的样子。”姜繁夕说,“好可爱。” “在你眼里,我是可爱的?” “英俊帅气体贴……”姜繁夕靠在洛伦斯的怀里,一样样地数着,“我的洛伦斯有那么多优点,难怪我那么爱你。” 洛伦斯目光灼灼:“小夕,可以再说一遍吗?” “我爱你。” “我也爱你。” 微弱的阳光刺破了乌云,落在了他们身上,带了些许暖意。 “洛伦斯,你抱着我洗个澡吧。”姜繁夕笑着。 洛伦斯抱着她进浴室,帮她洗了个澡,换了一身好看的衣裙。 她的黑发像是黑檀木,肌肤白得像是瓷器,唇色红得惊人。 若是外人看到,只怕根本无法想象她现在已经是濒死状态。 “你也换一身吧。”姜繁夕弯了弯唇,“我穿了新衣服,你也要穿的,管家特意准备的情侣装,不能浪费了。” “好。”洛伦斯应下。 他换好衣服后,拿着一银制十字架,抱着姜繁夕走向准备好的棺材。 “这世上,只有小夕可以杀死我。”洛伦斯说,“小夕在十字架上涂抹一点血,把十字架刺入我的心脏就好。” 染了挚爱之人血液的十字架,可以杀死高级血族。 能杀死洛伦斯的还有时间,但高级吸血鬼的岁月漫长,真要等自然死亡,都不知道要多久。 洛伦斯划破姜繁夕的手指,将血液滴在了十字架上。 然后,握着姜繁夕的手,让她抓紧了十字架。 姜繁夕偏头,亲了亲洛伦斯,手微微用力。 洛伦斯倒是狠,直接把十字架往自己的心口捅。 外面狂风大作,风雨交加。 室内一片静谧。 姜繁夕咬了咬唇,问他:“疼吗?” “不疼。”洛伦斯撒谎了,十字架造成的伤口,是人类心脏被活生生撕裂的痛感。 但他怕太轻了,自己死不了,没有办法陪她一起走。 永恒的生命在他心中,什么也不是。 血液染红了他的白衬衫,像是一朵朵绽放的玫瑰,宛若用这些血红玫瑰在表达对她的爱意。 姜繁夕拥住洛伦斯,血液染在了她的白裙上。 “洛伦斯,我们还会再见的。”姜繁夕说。 “当然。”洛伦斯也拥着她。 --